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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教育厅期刊审读工作暨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第六届评优活动河北省高校文科学报初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18 11:03:53     浏览次数: 479


省内各高校文科学报编辑部/室: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检阅办刊成绩,总结办刊经验,进一步探索期刊未来发展之路,经研究并报请教育部社科司批准,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决定于今年上半年开展学会第六届评优活动,7月完成各项评优工作,11月中下旬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同时为从事编辑工作三十年以上的学报同仁颁发“玉笔奖”。

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委托河北省高等院校学报研究会组织河北省的初评工作,经与省教育厅科技处主管领导协商,并经研究会工作班子、常务理事会九届四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对于省内高校学报和学术期刊的评优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就第六届评优活动的有关事宜,诸如奖项设立、参评条件、评比办法及授奖比例、日程安排、组织领导、要求与说明等均做了明晰的规定(详情见有关通知),省内初评将严格依照执行,倡议加入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的37种省内学报踊跃参评。

二、今年又是省教育厅开展“期刊审读(2015-2018年)”(详见《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学报和学术期刊审读工作的通知》【冀教科2019年10号文件】)和河北省高校学报研究会开展“三优评比(2015-2018年)”活动(计划下半年进行)的年份。教育厅举办的所属主管期刊审读工作委托河北省高校学报研究会组织实施,经请示和协商,为提高效率,减少重复环节,决定将省内高校文科学报和学术期刊审读在上半年举行(理科学报和学术期刊审读延至下半年举行),与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第六届评优的河北省初评活动同步,将审读中发现的编辑问题和文字差错作为评优相应项目的量化打分依据。

三、此次河北省初评将经过审核资料、量化打分和排序后,按照规定的数额上报各奖项名单,推荐到全国参评。凡参评学报须符合全国研究会规定的条件。参评学报可同时申请参加学报和特色栏目的评选,亦可参加单项评选。

四、几点说明:(一)本次评优为行业内部行为,不收取评审费;(二)加入了全国研究会和河北省研究会但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会费的学报或期刊,其参评资格会受到影响;(三)本次审读和评优活动在主管机关的领导、监督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四)各参评单位须一丝不苟准备相关资料、佐证材料、数据等,如实填报信息,以免因数据不全或错讹影响得分,并对其客观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参评资格。

五、时间安排。审读和评优活动自公布之日起启动。提示——

省内教育厅所主管高校学报/期刊(不分文理科)报送审读所用的样刊2015、2016、2017、2018年第三期各1本,于4月22日前寄达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东路20号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

吴梅娟老师  电话  15130053277.

参评全国文科学报研究会评优的省内文科学报会员单位报送资料和样刊2018年全套,于5月7日前快递(建议用顺丰快递,时间以发出邮戳为准)或专人送达至初评会务组,初评工作将于5月14日进行。

邮寄地址: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华北理工大学出版管理中心                                                收件人: 周倩倩老师  电话:0315-8816280,18713868620                    

六、本通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学报和学术期刊审读工作的通知》【冀教科2019年10号文件】和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关于开展第六届评优活动的通知》亦可在河北师大学报网页上(www.hebtu.edu.cn→科学研究→学术期刊→动态信息中查询、下载,后者还可在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网站下载。

七、联系人:    何新生老师: 0315-58816281  13131578929,

吴梅娟老师:0311-80786363   15130053277

杨继成老师: 0311-87936978  13933858183

河北省高等院校学报研究会

  2019年4月16日